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的发展战略,督促检查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区属高等教育和中等及以下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区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直属教育事业单位;协调、联系区域内非区属院校和教育机构。
三、规划、协调学校的网点布局,审核高完中、职业高中及其以下学校的设置、更名、合并、撤销;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校舍、设施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四、编制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上报、下达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计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五、管理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工作,督促检查针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预算、安排、划拨学校及有关单位的教育经费。
六、负责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七、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称和奖惩工作;实施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八、管理、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负责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校办产业和学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依法实施教育督导制度以及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育评估制度。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市教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椐区政府的规定,管理沙坪坝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分工
书记:蔡道静
全面负责党务工作。分管党工委办公室、人事科。
副主任:冯世春
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财审科、中教科。
副书记:肖长树
协助分管人事科,分管成职教科、保卫科、招办、教师进修学院。
副主任:赖发清
分管初教科、体卫艺科、德育科、保健所。
副主任:孙沛云
分管督导室、基建科。
调研员:李熙渠
分管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信息
机构全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部门电话:8605560086055602(传真)
监督电话:8605556586055585
邮政编码:
部门地址:沙坪坝沙杨路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