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大兴场正街128号
邮编:400072
网址:
值班电话:62390426
一、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黄春燕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部工作
办公电话:62390666
纪委书记:张玲
分管党务,组织,人事,统战,纪检,宣传,工会,团委,妇联,老干部,文档,保密,目标管理,机关事务工作。
分管部门: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62390141
镇人大主席:崔太群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镇文化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2390178
镇长 党委副书记:陈 云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收工作。
办公电话:62390518
副镇长:母 晓 分管国土,规划,房管,城镇开发建设,城管,城市卫生,三峡移民,乡村建设,道路建设,城镇及建设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62390698
副镇长:张仕远
主持武装部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老龄,社保,残联工作。
分管部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所、关工委。联系大兴学区及重庆八十四中学。
办公电话:62390557
副镇长:杨 鸥 分管工业,农业,林业,渔政,统计,农电,农村财务等。
办公电话:62390658
组织员:许明均 分管安全,司法工作。
办公电话:62390819
二、峡口镇党委、峡口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二)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四)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建设管理,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市政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三峡移民工作。
(五)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殡葬改革等社会事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或配合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等工作。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居(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调解民事纠纷,接待上访群众,处理事故苗头,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及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三、内设科室职责,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峡口镇机关设5个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挂镇人大办公室挂牌)
负责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
承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文秘、档案、保密、目标管理等工作职责;
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负责人大、政协工作具体事务的承办;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刘春明(62390565)
财政经济办公室
制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引导和综合服务;
负责旅游商贸开发、社会经济统计、科技推广应用、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等工作职责;
协同有关部门对辖区违法经济行为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陈茂江(62390034)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计划制订、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负责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保险、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卫生防疫、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
负责对履行与以上职责相关的镇属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陈斌(6239101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地区安全稳定、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暂缺(62390099)
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挂三峡移民办公室牌子)
负责制订辖区城镇建设、开发、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或配合做好规划建设、城市化、市镇基础设施、农房及乡村道路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村)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负责三峡移民工作的政策宣传、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联系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
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管;
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李贵文(62390703)
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完成区司法局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及办公电话:袁光禄(62390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