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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

[日期:2007-12-22]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字体: ]

地址: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三楼
邮编:400060
网址:
值班电话:62986101

一、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杨勇 办公电话:62986022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陈复生 办公电话:62986029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局系统的干部管理、党务、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对口联系村镇工作。

区住改办主任、副局长:冉启云办公电话:62986619
主持区住改办工作,分管拆迁工作。

纪委书记:黄宪伟 办公电话:62986023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访、综合治理,局属各单位行政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机关党支部工作。

副局长:肖文昕 办公电话:62986075
分管公房管理、安全和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拆迁工作。

副局长:刘玲 办公电话:62986219
分管廉租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协助抓好拆迁工作。

工委主任:陈绍权 办公电话:62986026
分管工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关工委和局机关工会工作。

正处级调研员:张开君办公电话:62986025
协助局长联系产权产籍监理所,负责房地产市场整顿和房交会工作,联系妇联工作。

正处级调研员:陈远德办公电话:62986172
协助抓好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受委托负责全区城乡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受委托负责全区市有公房的管理和其他授权的国有房产的管理;
(四)负责全区城镇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
(五)负责全区各街、镇及在区社会单位的房屋和房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六)负责全区社会房屋的租赁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全区房屋定级估价;
(八)负责全区房产转让、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产市场管理;
(九)负责全区住房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
(十)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管理。对三级及其以下的物管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办理三级以上物管企业资质的初审报批;指导和监督在区物业管理市场;
(十一)负责全区房改资金的归集的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和管理;
(十二)开展全区房屋执法,依法对各种房屋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
(十三)负责全区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和白蚁防治工作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区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业务科室职责及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

行政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内各科室工作。
承办文秘、信访、信息、接待等工作,负责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安全保卫、档案等工作;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会同科室办理人大、政协议案;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
负责人:魏茂波
办公电话:62986076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工作、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党的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局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全局职工教育、职工培训工作,统战、群团工作,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人:尹子菲
办公电话:62986051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区房屋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全区房屋、房改和房产市场的综合统计;
行业专业统计汇编;局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力预、决算;
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房屋收益的核收、解交及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缴拨工作;
参与房改资金的管理;
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管理;
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建筑项目预算和决算、国家财经、财务制度执行及其它审计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负责人:林淑梅
办公电话:62986072

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
对三级及其以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办理三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初审、报批工作;
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负责廉租房的住用管理;
参与居住小区综合验收。
受委托负责市有公房租赁、经营的行政管理;
负责市有公房的基数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负责直管公房的房改售房、作价售房、房屋拆迁补偿等权属关系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
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与向物业管理企业的机制转换。
负责编制房屋科研规划、行业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局系统科研、技改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组织协调行业科技项目的论证、鉴定、上报评审;
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房屋的使用安全和修缮、更新、改造的管理。
参与拟定本市居民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和现场管理规定;
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鉴定管理;
负责全区房屋维修、安全使用的行政管理;
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的行业管理;
负责编制局系统定向解危和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房屋的居住安全和劳动、生产安全。
负责人:梅敬
办公电话:62986071

房屋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贯彻房屋、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意见;
负责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负责全区城镇、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管理;
办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做好与房屋相关的执法工作。
负责全区城镇房屋拆迁项目管理,审核拆迁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控制拆迁总量,结合本地区依法制定拆迁安置标准,并对拆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对拆迁单位和拆迁人的资质审查,裁决拆迁纠纷。
负责人:肖建军
办公电话:62825752

住宅建设发展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管理及其使用的审核;
负责房改资金会计核算;
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计划的审核工作;
负责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房改增值资金的管理。
负责住改政策的宣传、贯彻;
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租金改革、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廉租房建设、社会房屋租赁的管理。
负责人:刘欢
办公电话:62986063

四、政务公开负责人
黄宪伟 办公电话:62986023
联系人:魏茂波 办公电话:6298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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