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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额商品维权要动员社会力量

[日期:2007-11-03] 来源:北方网  作者:佚名 [字体: ]

  提到消费者维权,往往会让人联想到“大”事,像旅游、买房买车、名牌商品等。其实,跟普通老百姓生活联系最紧密的,还是那些“柴米油盐酱醋茶”。《今晚报》10月31日有篇报道《小额商品维权陷尴尬》,就很有现实意义。

  像报道中提到的“6元钱一桶的酸奶没到保质期就变质了,1.2元一斤的面条发现里面有发霉的斑块”等,相信很多人都碰得着。不论是上门理论,还是自认倒霉,实际上吃亏的都是消费者自己。

  有专业人士提出,在小额商品消费中,应设立一个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一”更高的赔偿标准,让消费者有动力去维权,让经营者纠错成本提高。这可算是一条法律途径。

  然而除此之外,也要动员包括舆论力量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来完善小额商品的维权工作。这条路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因为小额商品既“小”也“大”。“小”是就其单件价格而言,“大”是就其涉及社会生活的广度深度而言。请想,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质量好坏,是不是比新款汽车等更切身、更实际、更值得关注?

  小额商品除了具有商品性外,也在更大程度上具有社会性。所以,对小额商品维权来讲,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也应进一步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比如依法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舆论及群众监督等)。如果仅仅依靠消协、工商部门或法院等“正规军”,接受投诉、处理纠纷、审理官司,肯定会疲于应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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