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讲,中科院本质上就是生产专利的地方,几乎各个研究所都设立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职能处室。但准确地说,其工作仍停留在专利“保护”、注重知识产权体量的层面上,更多是组织各种成果的申报、统计,而对专利应用关注得却比较少。如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评价:中国专利的转化率太低。
“事实上,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应该涵盖知识产权的产生、保护和转化的全部过程。”黄向阳指出,只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才是研究所实现社会存在价值的根本目的,也是专利社会价值的根本所在。
大连化物所在注重专利“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专利“质”的提升。专利申请量到达一定阶段后,逐步淡化了申请量,强调专利的质量。“我们加强了对授权专利及部分申请专利的无效审查,对已经完成领域保护任务或不能很好地进行成果转化的专利技术,我们每年都有选择性地放弃一些授权专利的维护。仅2002年,我们就自行把近30件专利'无效’掉了。”
据该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吴鸣介绍说,随着科技项目的成长进程,逐步进行专利的涵盖与延伸,目前,大连化物所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转化战略策划。主要包括如下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题目组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基础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在于评估知识产权的科学价值和商业化价值及其获取价值的机会;第二层面,是针对重大科技问题和其延伸的科技问题,开展国内外团队的合作研究,进一步提出基础知识产权或新增知识产权的要求,重点在于知识产权的战略布局和集群调整;第三层面,是在工程中心或与企业合作的成果转化单元中,开展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并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进一步新增知识产权并实施技术转化,重点在于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定知识产权权利与权益分配,以及实施技术转化交易;第四层面,将研究所自主的基础知识产权和新增知识产权,以无形资产方式作价入股,设立高技术剥离企业,实现技术转化和商业化独立运营,重点在于寻找合适的投资合作伙伴,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和股权监管。
大连化物所逐渐形成的这套知识产权战略,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开发和技术转移的力度。“十五”期间,研究所累计签订“四技”合同约400份,与国内外企业横向合作的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合同金额已经达到2.83亿元,其中,2005年与2004年相比,国内合作增长了49%,国际合作收入增长了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