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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征物业税短期难实现

[日期:2007-10-20] 来源:和讯网  作者:华夏时报 [字体: ]

  据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尽管作为新税种全面征收还需要人大审议通过,但由此看来,物业税的征收制度已被提上了日程。

  一直以来,由于物业税牵扯太多的利益纠葛以及技术难题,征收物业税数年来议而未出。市场普遍认为,开征物业税,相比其他稳定房价的手段,物业税相当于重拳出击。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通盘考虑,单从抑制房地产泡沫的角度来考虑征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对此,金育松告诉记者,从长远来看,征收物业税应该是一种必然,在法律层面,已经给物业税的征收铺平了道路。但是从短期看,物业税开始征收并不现实。最大的难点是征收标准难以确定。

  征收物业税的合法性前提是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与物业税存在重合的一次性税费,否则旧的税费未除,新的税费又来,对于消费者而言,属于双重收税。何时购买的住房需要征收物业税,是按照所有的房产套数来征收,还是按照面积来征收都是需要确定的标准。

  此外,税率该如何确定,由于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各地情况都不相同。是应该实行固定税率,还是税率每年根据房地产价格的变化而变动。而住宅和商业地产是否应该实行同样的征收标准,都需要研究。

  定义: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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