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出致消费者公开信后,国家发改委开始对北京市奶业协会“调研”,主要是了解奶制品从生产到加工环节的成本,要求协会提供相应数据。据该协会一位发言人透露,协会前段时间取消“搭售”、“买赠”,是扭转市场的无序竞争,不是“变相涨价”。(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国家发改委此番“调研”,显然是针对前不久北京市奶业协会召集伊利、蒙牛、三元、三鹿、光明等5大行业巨头,表示将在全国率先执行“终端销售自律”的行为。所谓“终端销售自律”,按照6月21日中国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乳品企业自律南京宣言》,意指取消乳制品的捆绑销售、特价销售等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在所谓“终端销售自律”主导之下,常见的牛奶“买几送一”将在市场上消失。
牛奶“买几送一”是乳制品企业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一种市场竞争手法,捆绑、搭售使乳制品的实际售价降低,取消捆绑、搭售与要求乳制品企业变相涨价无异。“终端销售自律”要求取消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是在限制市场竞争。
捆绑、搭售行为扩大消费者的获益空间,也有利于企业增强内部管理能力,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及行业长期发展有益;反之,限制商品捆绑、买赠竞争,既缩减消费者利益空间,也减损社会总体福利,而且这样一种建立在消弭竞争基础上的行业保护,无益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行业进步。当然,个别企业缺乏实力参与这种让利,完全可以自行退出这种竞争,但是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北京市奶业协会将对乳制品捆绑、搭售行为进行长期监督,奶业协会还对消费者开通一条监督电话,并与各大超市进行沟通,像这样强制性禁止企业进行买赠等营销手段,其行为已经涉嫌操纵行业垄断。
“取消搭售、买赠,目的是为了扭转市场的无序竞争”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其实,企业的竞争行为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就无所谓有序与无序,也就是说,只要竞争没有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就不应当受到行政或所谓“自律”的干预。如果营销行为超越法律规定,就属于不正当竞争性质,自会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慑于法律规定与政府部门查处的压力,现在有些行业协会与企业协会不再进行赤裸裸的价格串通,而是假借“行业自律”等名义行变相涨价、限制竞争之实,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保护行业与企业的利益,对这样一种价格垄断的变通手法不能不予以必要的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