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食品商》总编:杨军
能否真实面对大众,是对成功企业家的巨大考验。
娃哈哈事件发生至今,宗庆后给我们树立的却是个反面教材
从5月初宗庆后主动通过媒体揭露法国达能的收购阴谋,承认自己当年的失误,到5月21日被某媒体挖出《娃哈哈民营化路经遇阻》内幕,质疑“国资‘缩水’”,娃哈哈事件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宗庆后通过媒体大量传播的是这样几句话:
“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
“当初之所以引进达能是因为企业发展除了需要资金,还有技术,由于急于合作,并未对娃哈哈品牌使用的排他意义作更深考虑,仓促之下,被达能"埋伏"了。”
宗庆后在试图告诉全国人民,是因为他十年前的疏忽才酿成今天在品牌使用上的被动以及非合资公司被掠夺的风险。
第二阶段,5月14日的《南方周末》揭穿一个内幕:
“2000年,根据娃哈哈集团改制要求,原集团100%的持股方杭州上城区政府,将净资产的54%转让给以宗庆后为首的经营者和职工。其中宗本人出自1。5亿,占29。4%股份;管理层和员工出资1亿元,占24。6%。”
“据达能方面披露,在这次改制过程中,娃哈哈商标并没有被纳入字长评估的范畴。宗庆后也因此减少了自己购买企业产权的成本。”
“据1996年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签定的《商标转让协议》,外资出资5000万购买商标的一半所有权,另外一半座位中方投资,作价5000万注入合资公司。但这一协议涉及的商标转让手续一直没有完成。”
“而到了1999年5月,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有签定了《商标使用合同》。拴方约定:娃哈哈集团同意向合资公司提供一个专有和不可撤销的权利和商标使用许可。这是根据这一合同,宗庆后及管理层在收购娃哈哈集团国有股权时,免去了商标使用权的相应出资比例,从而也埋下了与达能日后品牌之争的隐患。”
这纸1999年的《商标使用合同》已经隐隐约约向人民透露出哇哈哈在民营化过程中尚未说明的问题。即使读者对于当初宗庆后低估娃哈哈品牌的价值和企业价值的过错可以原谅,这时的好奇心已经开始追问了。
所以,到了第三阶段,一篇《娃哈哈民营化路经遇阻》在5月21日见诸报端,文章指出的令人吃惊的问题是“国资‘缩水’”。
文章首先指出了哇哈哈的民营化路径:“一是在‘大本营’哇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动刀’,让原本100%持股的杭州上城区政府于2000年减持, 把54%股份转让给宗庆后和职工;二是在建立旗下的合资公司时,悄悄削弱‘大本营’的投资身份,有广盛(宗庆后控股的哇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等取而代之。”
然后指出了国资“缩水”的问题:“有关专家分析,从国有资产退出程序来看,在2000年,国有资产退出有相关法律依据,在退出的过程也比较符合程序。但之后其他分公司国资相关投资计划实在让他认无法看懂,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规定,在娃哈哈发展的黄金时期,正是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的大好时机,然而这个机会却悄然退出,把收益拱手相让,各种意味令人猜想。”
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家能否真实面对大众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能力问题——你是否具备真实表露心扉,博得大众理解和尊重的能力。它有利于传播企业的文化,是企业家应该具备的本领;一是本质问题——你是否有必须掩盖的真实,必须逃脱法律、道德制裁。它是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是企业家必须警戒,不越雷池半步的原则。
娃哈哈民营化本来是这场宗庆后与法国人争斗中必然会牵涉的的问题,这一点宗不会没有事先考虑。能否让大众清晰的了解到娃哈哈民营化的来龙去脉,本来就是必然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就是说,在宗庆后发动和达能的争斗前就必须掂量在这个问题上的胜算有几何。
5月初以来,宗庆后从主动吐露心声,到被媒体挖出《娃哈哈民营化路经遇阻》的内幕,这个曾普遍博得同情的企业家在媒体面前的主动地位似乎已经被动摇了。综观宗庆后在5月以来的表现,他在“能否真实面对大众”的问卷上给了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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