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7
一、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急件请示、报告办公室内部24小时内办结,一般性请示报告2天内办结(要求解决资金、车辆和需将调查研究的重请示事项除外)。
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尽职尽责地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要将其介绍到承办单位,并协助办理。
三、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不得让办事者在同一环节上重复两次以上。
四、优化办事流程,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一)规划建设局:各项业务在资料完善、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限时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二)房管所:办理登记申请一次性交件数量在30件内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次性交件数量在30件以上的登记申请,根据数量每增加20件需增加1个工作日办结。
(三)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在资料完善的情况下限时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各项业务在资料完善、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限时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社会事业管理局:受理各类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速办的必须立即办理,不能速办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城市管理局:市政开挖证办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组织人事局:各项业务在资料完善、审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限时1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财政局:各项业务在资料完善、审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限时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严格执行职位代理制,确保工作不脱节,正常高效运转。
如果您对我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不满,欢迎拨打投诉电话:8884444,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将按《遂宁市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及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