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贪内助”现象很普遍,几乎每一个贪官背后都有“贪内助”,有些还非常典型。诸多官员贪污受贿案例中,“贪内助”在其中的犯罪角色极为突出。“贪内助”现象的流行,暴露腐败的升级。贪官夫人不是直接权力人物,而是借助家族权力搞腐败。这是官员权力腐败的升级、扩散。
权力不仅为官者本人好使,而且成为一个家庭和家族腐败工具。只要是这个家庭和家族中的成员,都有了以权腐败的资格和可能。官员只身腐败,仅限于他本人以权谋私,以权腐败,滥用权力。而贪官夫人的犯罪事实,说明权力扩散和腐败加深。我们一般认为直接犯罪的是官员,因为官员有直接权力,是直接责任,“贪内助”是第二责任者,是他们没有管好家人。而实际上他们同样都是直接犯罪的责任人。“贪内助”借助贪官的权力,甚至盗用这个权力进行直接犯罪,大受贿赂,还可以直接指挥贪夫的下级,为人办事,从中谋私。她既是一个与贪夫合伙作案的同案犯,又是一个借助权力单独犯罪的责任人。
我们这里有一位落马的原市委书记,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4万元。像这样的贪官,我们称他“清官”也无妨。他为什么落马判刑了呢?因为他还犯有包庇罪。大案出在他的夫人,犯的是一桩走私案。这位书记夫人是一个正科级干部,却能私自招集主持“市委常委会议”,这真是天方夜谭,可这样的闹剧居然发生。她还能指挥和调遣公安局长。她这么大点官儿,却有这么大的气派,这就是腐败的升级。夫人参政,并非个别现象,把官权变成家族私有,夫妻利用公权合伙谋私,性质可以达到家族团伙作案。
现在有人提倡“家庭纪委书记”,利用枕头反腐,希望把每一个官员的妻子都变成“廉内助”,就是因为“贪内助”暴发,有人试想从这里“堵漏”。这只能是一厢情愿,官员腐败从“外头”到“枕头”,是一条线,从外腐败到内。所不同的是,在外一个人搞腐败,在内与夫人合伙搞腐败,是腐败升级,“贪内助”是犯罪同伙,要求官员管好家人毋宁先管好自己。“贪内助”虽说是依附贪夫的权力而犯罪,但不管是“内助”还是“外贪”,同样是腐败,她们单独犯罪的事实也很普遍。我们看待这些“贪内助”,不能单纯认为是官员没有管好家人,这实际上是腐败的升级。


